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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8-04-23

各博士学位授权点: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南工(2018)研字第8号)的要求,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2018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已进入第四学期博士培养阶段的研究生

二、考核要求

    各学位授权点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单位中期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考核内容和方式。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研究生院备案后予以公布。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机制,保证考核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培养质量。

三、考核安排

    1.4月28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中期考核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予以公布,并报送《2018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表》。

    2.5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本单位中期考核,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公布考核结果,并将《2018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送交研究生院备案。《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等考核材料归档备查。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2.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3.2018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表

4.2018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5.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

6.2018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8日

2018年考核通知.zip

作者:学位事务科      审核: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