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主要工作职责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5-0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教育与管理、服务研究生发展的职能部门。
一、研究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研究。
二、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安全教育。
三、负责制订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招生录取与考点考务工作。
四、负责研究生教学、专业实践等环节的组织和督导,组织各培养单位制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开展研究生课程与教材建设,开展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开展研究生国际培养。
五、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导师遴选、培训、考核及资格审核,强化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六、负责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审核、学位授予与学术不端处理,开展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教育质量相关评估与督查,组织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与专项评估,指导各培养单位做好已有学位授权点建设。
八、负责指导研究生会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九、负责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学籍管理、违纪处理等工作。开展研究生教育工作队伍建设,预防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执行和落实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开展评奖评优与奖助贷工作。
十、负责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指导、咨询与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并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十二、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同做好学校其它工作中本部门职责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