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5〕2号)和《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4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届毕业研究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发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落实。
一、申请条件
(一)我校2025届毕业研究生。
(二)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
(三)毕业学年属于以下任一身份(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能按一种身份申请):
1.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2.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3.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4.残疾毕业生;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6.特困人员毕业生;
7.本省户籍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
8.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四)符合条件的每一位毕业生只能领取一次此补贴,本科阶段已经领取过的研究生不可以再次重复申请。
二、发放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统一由市人社部门发放到毕业生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申请前请确保开通社保卡的金融功能)。
申请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三、申请渠道及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
1.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系统自动比对身份,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开具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025年5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2.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系统自动比对身份,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024年9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3.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系统自动比对身份,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本人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材料,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下同),2024年9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4.残疾毕业生:系统自动比对身份,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残疾证原件。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需上传本人毕业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原件。
6.特困人员毕业生:需上传民政部门发放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
7.本省户籍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系统自动比对身份,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以上农业农村(或原扶贫、乡村振兴)部门开具本人属于建档立卡户注册成员的证明材料,2024年9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8.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系统自动比对身份,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以上农业农村(或原扶贫、乡村振兴)部门开具本人属于建档立卡户注册成员的证明材料,2024年9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二)没有江苏省社保卡的毕业生,请去相应银行网点办理,并开通金融功能。查询银行网点有三种渠道:
1.进入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右下角“我的”--选择第一个“电子社保卡”--点击“为您推荐”右侧的“更多”按钮--选“社会保障卡”后点击“社保卡线下服务网点查询”。
2.支付宝首页上方搜“电子社保卡”--进入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为您推荐”右侧的“更多”按钮--选“社会保障卡”后点击“社保卡线下服务网点查询”。
3.登录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74421/index.html网址查询。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位毕业研究生都能成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求职创业补贴审核严格,请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三)请各学院务必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在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工作。
联系人:索老师;联系电话:025-58139203。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