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导师、各研究生: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提高学位论文总体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就2024年12月拟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盲审对象
1、所有拟毕业博士研究生
2、所有提前毕业及延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在职工程硕士:超过学习年限全部盲审。
4、申请校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二、学校盲审流程
1. 2024年12月拟毕业参加学校盲审的研究生需将学位论文提交至研究生管理系统,10月14日晚24点系统自动关闭(网址:http://yjsxt.njtech.edu.cn/home/stulogin)盲审论文格式不得出现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隐去的文字统一用*字符号代替。
2. 10月15日前院系登录系统审核申请学位学生的课程和学分。(网址:http://yjsxt.njtech.edu.cn/home/login)
3. 院系审核通过后,10月16日前导师完成论文审核。(网址:http://yjsxt.njtech.edu.cn/home/login)系统中导师未审核通过的不予送审。
4.院系、导师审核都通过后,学院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10月17日前学院务必完成检测报告上传,查重通过(<15%)的论文送盲审,不通过的论文予以驳回。
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答辩等工作有序开展、顺利进行,请论文抽检同学及时提交、务必准时,论文需送到相关高校进行盲审。盲审评阅意见合格通过后,学院可安排论文答辩。
各学院应切实加强学位论文质量审查、把关,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强化监督,确保学位论文质量。院级盲审安排见学院具体通知。
三、学术不端检测要求
每名研究生提供1次检测机会。研究生院将只对符合内容格式要求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上传系统。查重通过方可送盲审,对于检测结果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南工校研[2014]28号)》做出相应严肃处理。
四、《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修订)南工(2018)研字第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全过程管理的通知》(南工研〔2023〕16)规定的盲审结果处理办法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根据评阅意见的处理办法:
(1)若评阅意见为3A,则学位申请人可直接进行论文答辩。
(2)若评阅意见为3A以下、3B(含3B)以上,则学位申请人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后参加论文答辩。
(3)若评阅意见有一个C,没有D,则学位申请人需对论文进行三个月以上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送原要求重新评审专家复评。评议结果为A或B,则为通过。
(4)若评阅意见中有两个C或有一个D,则学位申请人需对学位论文进行半年以上的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重新盲审。
(5)若评阅意见为两个及以上D,则学位申请人需重新开题、撰写论文再申请答辩。
(6)若评阅意见为AAC、ABC、AAD、ABD,学位申请人可以申诉,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后,研究生院将学位论文提交另2名专家评阅,若2份评阅意见全部为A或B,申请人可参加论文答辩,若其中有1个为C或D,则申请人本次不能进行答辩,需经过半年以上的修改后重新盲审。
(二)硕士学位论文根据评阅意见的处理办法:
(1)若评阅意见为2A,则学位申请人可直接进行论文答辩。
(2)若评阅意见为AB、2B,则学位申请人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后参加论文答辩。
(3)若评阅意见为BC,则学位申请人需对学位论文进行一个月以上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送原要求重新评审专家复评。评议结果为A或B,则为通过。
(4)若评阅意见为BD、2C、CD,则学位申请人需对学位论文进行半年以上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重新盲审。
(5)若专家评阅意见为2D,则学位申请人需对学位论文进行一年以上的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重新盲审。
(6)若评阅意见为AC或AD,学位申请人可以申诉,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后,研究生院将学位论文提交另1名专家评阅,若评阅意见为A或B,申请人可参加论文答辩,若为C或D,则申请人本次不能进行论文答辩,需经过半年以上的修改后重新盲审。
2024年10月8日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