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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6-10-09    更新时间:2026-10-0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6级研究生: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南工校研〔2023〕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6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2026级在校研究生。

二、奖励比例、标准与条件

(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及比例

学生类别

占同层次研究生

人数或比例

奖励标准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

100%

16000元

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校长特别奖学金

100人

30000元

一等

20%

12000元

二等

60%

8000元

三等

20%

4000元

注:硕士研究生校长特别奖学金名额由学校依据各单位新生规模、生源质量、学科建设等情况统筹分配,其他等级奖学金名额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当年扣除校长奖学金名额后的参评人数按比例设置。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新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手续;

2.经查实在入学考试报名等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3.入学后经查实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学校依据相关规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奖学金等级在今年评定,奖学金在实际恢复入学后再发放。

三、评审组织与实施

(一)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分管副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任组员,人数为7~11人(须为奇数),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各培养单位评审工作小组严格依据已备案的评审细则开展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对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各培养单位公示期内向所在单位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工作小组应及时予以研究并作答复。如申诉人对培养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期内向校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时间安排

11月6日(第10周周五)17:00前,请各培养单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院,其中纸质版交至江浦校区明正楼303,电子版通过【研工系统】上报,材料目录如下:

1.2026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附件1);

2.2026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推荐名单(硕士)(附件2);

3.2026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推荐名单(博士)(附件3)。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规范开展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评审名额、工作程序、申报要求等信息向研究生及导师公开。

2.各培养单位评审工作小组要强化统筹指导,严格规范评审流程,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从严审核,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3.研究生须诚实守信,若发现存在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金,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如有疑问,请及时沟通联系。联系人:宋老师,明正楼303,025-58139197。


附件:1.2026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

          2.2026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推荐名单(硕士)

          3.2026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推荐名单(博士)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