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全体研究生:
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18〕12号)、《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南工委研〔2019〕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2027学年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选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且尚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学有余力的在读研究生。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1.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2.不能按期完成研究生学业的;
3.曾因工作不认真被聘用单位解聘的;
4.曾申请到勤工助学岗位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2026年9月15日(第3周周二)中午12:00。
三、选聘程序
1.有意参加勤工助学的研究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研究生持申请表到聘用单位报名面试,聘用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聘用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学生个人意愿和学生综合表现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和“研究生思政菁英赋能计划”合格学员。
特别提醒:同一个学生不得同时在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工作。
3.聘用单位与学生签订协议书(附件3)。
四、酬金标准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按小时计酬,原则上每小时12元人民币,每月工作时长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长由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求安排)。
五、工作考核
聘用单位每季度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实效和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的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发放酬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按酬金标准全额发放;考核不合格的,酌情扣减。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2.聘用单位联系方式
3.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校内勤工助学聘用协议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