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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研究生勤工助学选聘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6-09-08    更新时间:2026-09-08

各单位、各部门、全体研究生:

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1812号)《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南工委研〔2019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2027学年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选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且尚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学有余力的在读研究生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1.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2.不能按期完成研究生学业的;

3.曾因工作不认真被聘用单位解聘的;

4.曾申请到勤工助学岗位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2026915日(第3周周二)中午12:00

三、选聘程序

1.有意参加勤工助学的研究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研究生持申请表到聘用单位报名面试,聘用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聘用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学生个人意愿和学生综合表现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和研究生思政菁英赋能计划合格学员。

特别提醒:同一个学生不得同时在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工作。

3.聘用单位与学生签订协议书(附件3)。

四、酬金标准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按小时计酬,原则上每小时12元人民币,每月工作时长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长由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求安排)。

五、工作考核

聘用单位每季度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实效和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的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发放酬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按酬金标准全额发放;考核不合格的,酌情扣减。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2.聘用单位联系方式

3.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校内勤工助学聘用协议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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