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2027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182号)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校2027届毕业研究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2027届毕业研究生,存在下列困难情况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来自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家庭;
3.至2026-2027学年持续享受民政部门基本生活补贴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持证残疾人;
5.2026-2027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6.特困人员。
特别提醒: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能按一种身份申请。
二、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
三、申请时间
一次性求职补贴需在线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2026年9月1日-30日和2027年5月1日-31日两个时段,逾期不予受理。建议学生尽量在2026年9月底前完成申请。
四、申请流程
(一)办理并开通社保卡。为保障补贴能够顺利申领,请在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前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并开通该卡的金融功能(可在银行柜台或ATM机上存取钱款)。
(二)在线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或“江苏智慧人社App”进行申请。
申请人必须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不符合困难情况,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每人限领一次,已享受过该补贴(或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申领。
申请人需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1)省内户籍毕业生资格由系统自动比对,比对不通过的,不再补充上传材料。
(2)省外户籍毕业生需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中的一个即可:
①低保证:证件中应包含毕业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有年检信息的,申请补贴时低保证仍处于有效期内;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县区级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加盖公章,并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1个月内有效。
②低保证明:低保认定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证明需包含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公章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1个月内有效。
2.来自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家庭
(1)省内户籍毕业生资格由系统自动比对,比对不通过的,不再补充上传材料。
(2)省外户籍毕业生需提供认定地县区级人社部门开具的零就业(零转移)家庭证明,须包含申请补贴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公章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1个月内有效。
3.至2026-2027学年持续享受民政部门基本生活补贴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省内户籍毕业生资格由系统自动比对,比对不通过的,不再补充上传材料。
(2)省外户籍毕业生需提供县区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证明需包含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公章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1个月内有效。
4.持证残疾人
(1)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人证(卡)。申请人为持证人,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2)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请人为持证人,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5.2026-2027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合同要素要求:申请人为借款人,贷款类型为国家助学贷款或者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年限为2026-2027学年或覆盖2026-2027学年。一贷多年的助学贷款申请人需提供2026-2027学年助学贷款银行受理证明、放款、到账记录证明的其中一项。
6.特困人员
(1)省内户籍毕业生资格由系统自动比对,比对不通过的,不再补充上传材料。
(2)省外户籍毕业生需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中的一个即可:
①民政部门发放的毕业生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有年检信息的,申请补贴时供养证仍处于有效期内;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县区级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加盖公章,并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1个月内有效。
②特困证明:提供县区级民政部门开具的特困人员证明,证明需包含在保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公章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1个月内有效。
(三)学校初审。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四)校内公示。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补贴发放。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提交的名单进行终审,审核通过的,求职补贴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中。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都能成功申请补贴。
2.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严格,请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出具详实的证明材料。
3.如有疑问,请联系宋老师,明正楼303,025-58139197。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