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2026级新生: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公寓内住宿。但因特殊原因确需在其他地方住宿的,可申请走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因特殊原因不入住学校统一安排的宿舍,拟在其他地方住宿的2026级研究生新生。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2026年10月31日下午15:00。
三、办理要求
1.研究生申请走读,必须征得家长(或配偶)以及导师的同意,并签订承诺书。
2.研究生申请走读之前,必须先办理校内宿舍退宿手续。
3.研究生申请走读时,必须如实告知具体的居住地点。若走读期间,居住地点发生变更,必须及时告知导师与辅导员,并做好登记备案。
4.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内只能办理一次走读申请。
5.走读研究生若想恢复校内住宿,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根据宿舍资源的实际情况予以安置。
四、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①研究生本人、家长(或配偶)签署《研究生申请走读承诺书》(附件1)。
②填写《研究生退宿申请表》(附件2),交宿管审核签字。尚未入住校内宿舍的新生,办理走读前也要填写退宿申请表,但退宿申请表不需交宿管签字,表中“宿舍钥匙归还情况”勾选“尚未领取钥匙”。
③登录【研工系统】,进入“服务大厅—走读申请”界面,如实规范填写相关内容、上传材料、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详见《研究生走读申请操作指南》(附件3)。
④承诺书、家长(或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请及时交辅导员审核。
2.培养单位审核
①培养单位收取并审核学生提交的承诺书、家长(或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②登录【研工系统】,进入“服务大厅—走读审核”界面,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及附件材料。审核流程详见《研究生走读申请审核指南》(附件4)。
3.宿管审核
①宿管收取并审核学生提交的退宿申请表。
②登录【研工系统】,进入“服务大厅—走读审核”界面,审核相关事项。审核流程详见《研究生走读申请审核指南》(附件4)。
4.学校终审
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对所有申请及附件材料进行核验与审批。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核程序,严禁出现“未办手续就走读”“先审核后补材料”“申请走读不退宿”等情况。
2.请各培养单位将学生提交的《研究生申请走读承诺书》(附件1)、家长(或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11月13日(第11周周五)下午16:00前交至明正楼303。
3.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宋老师,明正楼303,025-58139197。
附件:1.研究生申请走读承诺书
2.研究生退宿申请表
3.研究生走读申请操作指南
4.研究生走读申请审核指南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