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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校级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申报推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6-04-22    更新时间:2026-04-22

南工研培〔2026春〕04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加强专业学位点及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并为省级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做好培育,根据《南京工业大学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与管理办法》(南工校〔2025〕49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申报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依据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与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二、推选程序

  1.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产业教授岗位、数量和要求,填写“南京工业大学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岗位申报表”(附件2),57将电子版发至shifan@njtech.edu.cn

2.申请人对照岗位申报条件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工业大学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申报书”(附件3含证明材料)。

3.二级学院对选聘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推荐意见,填写“南京工业大学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5月19日前将申报书(附件3)、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shifan@njtech.edu.cn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各一份送至明正楼301

4.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遴选,择优确定拟聘校级产业教授名单。

5.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58139203。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校级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申报推选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申报岗位、审核材料。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学院校内研究生导师人数10%可优先推荐南京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及研究生工作站设站单位专家申报校级产业教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需积极申报。

2.已被聘为我校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且在聘期之内的视为获聘校级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无需重复申报具体名单见附件5

3.在省级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申报推选中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申报人,经本人同意可直接聘为校级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

4.各学院应加强产业教授聘期目标管理,根据《南京工业大学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与管理办法》安排与指导产业教授履行相关工作


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