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时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5-10-29    更新时间:2025-10-29

学院

为继承和弘扬时钧先生忠党爱国、淡泊坚韧、求实惟先、扶掖后学的精神,鼓励研究生敏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争做高层次拔尖创新型人才,学校设立了时钧奖学金,现将2025年度时钧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和标准

硕士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名额如下:

学院

名额

对象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2

档案转入我校且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

化工学院

9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4

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

3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5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

建筑学院

2

艺术设计学院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3

法政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1

体育学院

1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7

食品与轻工学院

药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

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

5

数理科学学院

1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1

城市建设学院

2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4

土木工程学院

4

博士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名额如下:

牵头学院

专业名称

名额

对象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安全科学与工程

2

档案转入我校且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5

化工学院

材料与化工

4

化学工程与技术

10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化学

2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3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生物工程

3

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

光学工程

3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3

2025级硕博连读博士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名额如下:

牵头学院

专业名称

分配名额

对象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安全科学与工程

资源与环境

1

档案转入我校且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2

化工学院

材料与化工

化学工程与技术

6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化学

1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1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生物工程

生物与医药

2

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

光学工程

1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1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修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严谨踏实,潜心钻研、勇于进取,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4.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5.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三、评选程序

1.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汇总全校材料后,交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评选时间及要求

1. 11月1417:00学院将所有材料交至研究生院,纸质材料交至江浦校区明正楼303,电子材料通过研工系统上传

需要报送的材料为:

1)评审工作报告,报告需体现学院评审工作组成员名单、评审工作记录、评审依据、公示情况等(纸质版);

2)《时钧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3)《时钧奖学金获奖学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4)《时钧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本年度内已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其他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其参评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研究生院

202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