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储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储备项目应反映党的二十大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2.储备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科建设、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3.教学成果主要指经过教育教学实践证明,具有实用性、创新性、示范性,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育人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教师发展等,主要形式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程资源、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条件
1.推荐申报的项目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5年9月30日。
2.申报对象以本省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为主体,取得重大教育教学成果的科研院所、学术团体、社会组织、行业企业、其他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也可相应申报。国家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但对成果确有重大贡献的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申报。
3.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4.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推荐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可再次推荐申报。
三、申报推荐程序
1.材料报送。10月27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岗。
2.专家评审。10月29日前后,组织专家评审。
3.学校审议。提请校长办公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审议。
4.校内公示。推荐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5.材料打磨。获推荐项目专班集中打磨材料,11月11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终稿材料。
6.推荐上报。学校11月14日上报推荐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1.《高等教育(研究生)储备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稿1份,EXCEL电子稿1份。
2.《高等教育(研究生)储备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稿9份,WORD电子稿1份。“高等教育(研究生)储备项目附件”暂不报送。
邮箱:pyb@njtech.edu.cn
联系电话:58139196
联系人:薛老师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