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5-07-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七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以及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赵*系2017年9月入学博士研究生、刘*等2人系2020年9月入学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结)业条件。经校、院两级审核,会议审核通过,对上述3名研究生(详见附件)作退学处理,特此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9月8日,公告期满视为退学处理意见已送达。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期满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学校的处理意见。陈述和申辩接收邮箱:yjsgjh@njtech.edu.cn;接收地址:南京工业大学明正楼301。
附件:作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1日
附件:作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
学号 | 姓名 |
201762100089 | 赵* |
202061226053 | 刘* |
202061126018 | 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