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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12-06

南工研〔2024〕24号

各学院:

为发挥各学院参与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树立工作先进典型,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助力研究生高质量培养,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研究生培养管理先进集体评选对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 研究生培养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负责人、工作联系人及在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其他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工作先进集体

1. 坚持党的教育路线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积极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改革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3. 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与分类培养,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方面取得成功经验,培养的研究生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方面取得突出成就。

4. 管理工作规范到位、制度完善,无重大责任事故,能够高质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且成效显著。

(二)研究生工作先进个人

1. 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

2. 具有较强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工作扎实认真,工作业绩突出。其中负责研究生招生、学籍管理、培养方案制定、教学任务落实、课程与教材建设、研究生国际交流、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学位点质量评价等方面工作申报“学位培养招生类”,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工作申报“教育管理类”。

3. 熟悉和掌握研究生培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并能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4.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研究生工作相关会议、活动和培训,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导师和研究生的满意度高。

三、评选类别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要求,研究生培养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研究生培养管理先进集体共评选10个,先进个人共评选15人,其中学位培养招生类评选12人、教育管理类评选3人。先进个人两种类型各学院可择优各推荐1人,应统筹考虑往年推荐人选。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申报。申报集体和个人分别填写研究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2)。

(二)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报送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于2024年12月11日前报送至明正楼309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yjs@njtech.edu.cn。

(四)评审表彰。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后,公示拟入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发文表彰。


联系人:殷晶晶;电话:58139202;地址:明正楼309室


附件:

1. 研究生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 研究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6日

作者:综合管理岗;审核: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