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研〔2025〕16号
各相关学院:
为保证学位授予点建设基本质量,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16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学位授予点专项评估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1年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学位授予点,以及按规定“限期整改”期满应进行复评的学位授予点,不包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有关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学位〔2023〕13号)中调整批准时间的学位授予点,我校参评点名单见附件1。
二、切实加强工作统筹指导
本次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点多面广,评估结果会直接影响学位授予点的去留,请各牵头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统筹指导,组织共建学院一起认真准备材料,及时提交相关信息,确保本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组织填报联络员信息
本次评估工作将依托国家系统填报,为便于本次填报及后续工作联系,请各牵头学院于10月29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表(附件2),后期将建立工作群。
联系人及电话:袁燕,58139202,
邮箱地址:yjs@njtech.edu.cn,明正楼309。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参评点名单
附件2:联络员信息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7日
作者:研究生院;审核:谢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