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研〔2023〕10 号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研究生是宝贵的高端人才资源,是科教兴国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帮助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提升研究生就业质量,使我校研究生就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 我校研究生就业工作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政策为依据,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贯彻“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面向科研和生产第一线”的工作方针,加强就业指导,转变就业观念,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程序和激励机制,努力完善管理、教育、指导、服务为一体的研究生就业服务体系。
第二章 就业指导
第三条 为让毕业生了解我校研究生就业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较好的就业技能,熟练使用江苏 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即91JOB)和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我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研究生原则上须参加研究生就业指导培训课程,该培训在每年9月完成。培训内容包括:就业形势、政策解读;职业认知和职业选择;求职中的沟通技巧;江苏 24365 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和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的使用;研究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等。
第三章 管理细则
第四条 就业材料准备
(一)为了进一步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流程,从2023届起全面实行网上签约,不再发放纸质版毕业生协议书。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纸质版协议书,可由辅导员在江苏 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中打印出来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简称招就办)盖章。
(二)每年9月上旬,招就办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打印专用纸发至各学院。
(三)在规定时间内,应届毕业生登录江苏 24365 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njtech.91job.org.cn/login/10291/0),在就业推荐表申请页面进行注册,注册时间一般为一周左右。注册完成后,毕业生应注意保存好注册密码,以便后续登录使用。
(四)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 24365 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审核推荐表和协议书,审核内容包括:专业主要课程、学校评语、学校推荐意见等。审核完成之后由学院统一下载打印。
(五)推荐表由各学院统一集中到招就办盖章,因特殊原因安排毕业生个人盖章的,毕业生须持所在学院加盖公章的《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纸质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办理申请表》(见附件1)。
(六)未经学校招就办盖章确认的协议书和推荐表一律不予认可。
第五条 就业需求信息发布
(一)社会需求信息是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的基础,学校将通过江苏 24365 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研究生就业服务官方微信公众号“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就业”、学院网站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及时向毕业生发布收集到的就业需求信息;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组织用人单位进校举办研究生专场招聘会,毕业生需及时关注南京工业大学就业创业网站和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就业公众号上发布的就业信息,积极主动、准时参会。
(二)大型公益招聘会提前在江苏 24365 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和“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就业”公众号上发布信息。
第六条 签约、就业信息上报
(一) 毕业生就业应遵守国家、地方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
(二) 原则上每位毕业生一次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3年起取消《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四)毕业生就业单位一经确定,须向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学校招就办公章的推荐表,签订就业协议后推荐表原件及协议书甲方联(线下签约)交用人单位;协议书乙方联(线下签约)复印件交学院,毕业生本人留存乙方联原件。
(五)毕业生签约后需登录江苏 24365 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njtech.91job.org.cn/login/10291/0)填报就业方案信息;各学院及时登录江苏 24365 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审核毕业生填报的就业方案信息。
(六)如若协议书、推荐表遗失,须在扬子晚报、现代快报或者等级相当的报纸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然后持挂失证明,至辅导员处打印空白推荐表或协议书,学院出具《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办理申请表》(见附件1)。凭学院开具的办理申请表,至招就办盖章。原则上十个工作日后再办理新的协议书、推荐表。
(七)所有毕业生需在离校前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网址:https://dj.ncss.cn/)完成去向登记信息确认,确保所填基本信息、毕业去向、户口和档案信息准确无误。若发现去向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所在学院辅导员,并请登录江苏 24365 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njtech.91job.org.cn/login/10291/0)进行修改,修改后请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重新确认。
(八)完成毕业去向信息确认后,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依据毕业生去向信息生成去向登记信息表、转递编号和核验编号。毕业生可查看或下载本人去向登记信息表、转递编号和核验编号。
(九)根据户籍或档案接收管理部门需要,毕业生可将本人去向登记信息表或核验编号提供给相关部门查询核验。
(十)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和户口迁移证需到学校档案馆和学校保卫处。
第七条 就业违约、违规处理
(一) 毕业生需慎重考虑签约事宜,签订协议书后,协议各方不得随意私自违约。
(二) 为维护学生个人信誉和学校声誉,原则上每位毕业生离校前只能解约一次。
(三)若毕业生确需变动就业单位的,需个人提出书面解约申请,填写解约申请表(见附件2),说明解约理由,由所在学院同意并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盖章,并出具原单位解约函、原协议书;同时要在江苏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njtech.91job.org.cn/login/10291/0)中完成解约流程。
(四)每学年的上学期,招就办不办理因学生单方违约而申请新协议及推荐表业务。
(五)各院系应严格毕业生纸质就业协议书的管理,鼓励每位符合就业资格的毕业生采取网签,并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六)毕业生在使用协议书时若发生以下行为之一,将由院系或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并采取暂缓推荐就业直至取消毕业生就业资格等处理措施:
1) 将自己的协议书借与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协议书的;
2) 谎报协议书遗失申请补发的;
3) 自行翻印协议书或复印空白协议书并使用的;
4) 签订就业协议后隐瞒签约情况,不按时将协议书交回的;
5) 不按违约程序办理违约,向单位或学校无理取闹的;
6) 向用人单位隐瞒实情,骗取用人单位签订或解除协议的;
7) 同时与两家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
8) 给学校声誉或毕业生整体利益带来不利影响的其他各种行为。
(七)毕业生如发生以下违规情况,学校不再受理其就业手续:
1)不顾国家政策,坚持个人无理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去工作单位报到或未及时办理落户等有关手续的;
2)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被用人单位退回的;
3)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八条 毕业生报到后,因本人原因提出辞职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有关辞职规定处理,档案不得退回学校。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