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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研究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发有关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6-04-30    更新时间:2026-04-30

南工研就〔2026春〕01

各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634 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26届毕业研究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属于以下任一身份(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研究生,只能按下列一种身份申请):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4、特困人员毕业生;

5、残疾毕业生;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1500 /人。统一发放到毕业生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申报前请确保开通社保卡的金融功能)。

三、申领时间

2026年5月1日-5月31日。

四、申领流程

(一)办理社保卡。为确保补贴正常申领,毕业生务必在申领前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银行功能。

(二)提交申请。根据补贴发放工作要求,毕业生须提前做好申报资料准备,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

1、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系统自动比对身份,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开具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02651日起开具的有效。

2、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系统自动比对身份,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02591日起开具的有效。

3、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系统自动比对身份,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本人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材料,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下同),202591日起开具的有效。

4、残疾毕业生:系统自动比对身份,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残疾证原件。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学年或申贷学年覆盖毕业学年的助学贷款合同原件。以2026届一次性求职补贴为例,贷款合同时间须覆盖2025-2026学年,如果是一次性签约多年助学贷款的生源地贷款合同,还需提供毕业学年助学贷款的放款或到款记录。

6、特困人员毕业生:需上传民政部门发放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切实保障毕业研究生的知情权。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沟通协调,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在申报期内申请补贴

(二)符合条件的2026届毕业研究生应在2026531日前完成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严格,请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就业办索老师,电话:58139203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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