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3-09-12    更新时间:2019-07-03
    
    
关于提交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精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有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学生的专业实践安排和实践计划制定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2012级《全日制专业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江浦校区行政楼308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