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提高学位论文总体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就2015(下半年)拟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南工(2014)研字第22号)》规定,盲审对象为所有博士研究生和随机抽取的硕士研究生(含上半年3月公布的盲审名单中未按时毕业的2012级硕士生)。
二、由各学院通知所有博士生和被抽检的硕士生及其导师,请各位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予以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质量,填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
三、盲审报送材料要求:《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1份)、《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1份)、纸质版学位论文(2份)、《学位论文评阅书》(2份),本人送至研究生院综合事务科,报送时间:9月14日至10月25日之间的每周二、三、四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送地点:江浦校区行政楼311,逾期未交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纸质版学位论文的中英文论文封面、摘要、书脊及论文中不要出现研究生姓名和导师姓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请勿签名;研究生发表论文清单要将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隐去,并注明是第几作者;致谢不要出现在盲审学位论文中。
四、查重要求:电子版学位论文只保留论文的主体部分(去除封面、独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致谢等),排版格式严格按照学位论文的要求,研究生院将只对符合内容格式和命名要求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发至3022872734@qq.com(10月19日前)。待检论文电子稿必须为Word格式文档,博士论文不超过10M,硕士论文不超过5M。文件名:**学院博士+学号+姓名或**学院硕士+学号+姓名。
查重通过方可送审。希望先由导师审阅电子论文,以保证电子论文的可靠性。
每名研究生提供1次检测机会。研究生院将在收到电子版学位论文5日内反馈检测报告,对于检测结果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南工校研[2014]28号)》做出相应处理。
五、论文将寄送到相关高校进行盲审,因评阅、快递往返等原因请同学们务必准时。
六、评阅意见反馈合格后,方可安排论文答辩。返回的2份评阅书可作为答辩时使用,不用另外安排评阅人。
七、《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南工(2014)研字第22号)》规定的盲审结果处理办法如下:
1、若2名评审专家均表示论文合格,可进行论文答辩。
2、若有1名评审专家表示论文不合格,不可进行论文答辩;研究生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修改之后填写《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经导师审阅同意后交学生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本专业所属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一名校内专家进行盲审评阅。校内复审通过后由研究生院送校外专家进行复审,校外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复审仍未通过的,重新修改完善期限硕士不少于三个月,博士不少于六个月。
3、若2名评审专家均表示论文不合格,研究生应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修改期限硕士不少于三个月,博士不少于六个月。修改完善后的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先经由本专业所属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一名校内专家进行复审,评阅通过后再重新盲审。
4、盲审结果没通过的(有1位评审专家认定不合格的即为没通过)的,须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盲审未通过研究生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并交研究生院。
附件: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doc
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doc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doc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doc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