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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肄业证书、学习证明办理流程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11-19


一、办理条件

1.肄业证书

学满一学年及以上退学的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者,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2.学习证明

对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或未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或在学校学习时间不满一年者,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

二、所需材料

1. 本人填写“办理研究生肄业证书(学习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2. 学院在申请表中写明学分及其他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经办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并出具成绩单。

3.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4. 办理肄业证书还需提供一张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用于张贴肄业证书(3.3cm*4.8cm,蓝底)。

5. 其他

三、审核流程

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审核,学院将审核完成后的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办理完成后,由学院将证明材料原件发放给学生。

提醒:肄业证书只能申请办理一次,请妥善保存原件,肄业证书复印件需留存一份至学院。

四、办理时间

每月30号(如遇节、假日可顺延,特殊情况请提前预约)。

 

附件1:研究生肄业证书申请表

附件2:研究生学习证明申请表

作者:研究生院;审核:谢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