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肄业证书
学满一学年及以上退学的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者,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2.学习证明
对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或未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或在学校学习时间不满一年者,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
二、所需材料
1. 本人填写“办理研究生肄业证书(学习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2. 学院在申请表中写明学分及其他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经办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并出具成绩单。
3.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4. 办理肄业证书还需提供一张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用于张贴肄业证书(3.3cm*4.8cm,蓝底)。
5. 其他
三、审核流程
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审核,学院将审核完成后的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办理完成后,由学院将证明材料原件发放给学生。
提醒:肄业证书只能申请办理一次,请妥善保存原件,肄业证书复印件需留存一份至学院。
四、办理时间
每月30号(如遇节、假日可顺延,特殊情况请提前预约)。
附件1:研究生肄业证书申请表
附件2:研究生学习证明申请表
作者:研究生院;审核:谢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