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研培〔2026春〕21号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推进“双高协同”战略落地,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加强专业学位点及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现决定开展2026年“双高协同”专项研究生工作站及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与流程
(一)“双高协同”专项校级研究生工作站
1. 申报对象:与我校开展“双高协同”的结对高新区(宿迁、淮安、连云港高新区)企业及结对经开区(江宁、常州、泰兴经开区)外资企业。
2. 设站条件:参照《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工作站及在站研究生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3. 申报程序: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合作单位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附件2,含证明材料)。于2026年7月7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shifan@njtech.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各一份报送至明正楼301。
(二)“双高协同”专项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
1.岗位设置:各学院根据“双高协同”合作单位情况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自主确定产业教授岗位、数量和要求,填写《“双高协同”专项校级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岗位申报表》(附件5),于2026年6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 shifan@njtech.edu.cn。
2.申报对象:与我校开展“双高协同”的结对高新区(宿迁、淮安、连云港高新区)企业及结对经开区(江宁、常州、泰兴经开区)外资企业的技术专家或管理人员。
3.个人申报
(1)岗位发布后,由高新区/经开区合作企业对照《南京工业大学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与管理办法》(附件4)推荐合适人选,申请人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校级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申报书》(附件6,含证明材料)。
(2)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考察,提出推荐意见,并填写《“双高协同”专项校级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7)。
(3)请各学院于2026年7月7日前将申报书(附件6)、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发至shifan@njtech.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各一份报送至明正楼301。
二、学校评审与认定
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专家对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材料及产业教授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1. 本次“双高协同”专项申报与2026年4月启动的常规校级研究生工作站、产业教授申报不重复。符合“双高协同”条件且已通过常规申报认定的单位或个人无需再次申报,后续将自动纳入“双高协同”专项管理。
2. 鼓励在“双高协同”合作单位中实行“产业教授+研究生工作站”双覆盖模式。
3. 对参与“双高协同”计划的学科团队进行招生名额倾斜。针对获得认定的“双高协同”专项研究生工作站,学校或高新区将提供专项资金支持。
4. 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58139203。
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