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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卓越工程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11-11

各学院: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卓越工程师培养的重大决策,根据《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实施意见》,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卓越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我校于2024年成功获批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单位,卓越工程师学院聚焦江苏优化升级“1650”产业体系和打造“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需求,通过凝聚龙头企业、国家实验室、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培养造就一批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的高层次卓越工程师。

卓越项目是学校为了推进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依托卓越工程师学院自主设置的校企联合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围绕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由校企共同将产业技术难题凝练为卓越工程师学院的培养课题,形成研究生培养的课题库、项目源,把工程硕博士的培养过程转化为分析解决企业真问题的过程,实现面向产业实际的真题真做,为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提供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支撑。

卓越工程师学院以卓越项目为抓手,建立企业全过程参与的人才培养机制,开展校企联合培养,从生源选拔、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实践课题研究、学位论文指导等环节做到校企深度融合、协同育人。

参与卓越项目培养的研究生,应实行“校内理论学习+企业课题研究”的工学交替培养模式,即第一年完成校内理论学习,之后进入企业完成实践学习,最后一年回校完成学位论文实行硕士“1+1+1”、博士“1+2+1”学制培养模式,并建立健全培养、考核、评价体系。

 

二、申报要求

1.卓越工程师学院按照1650”产业体系、“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根据我校学科情况,重点聚焦国家及江苏省部分急需关键产业领域。聚焦产业领域见附件1

2.申报卓越项目需依托校外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应具备产教融合平台,包括集萃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研究生工作站、产教融合基地、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具有满足联合培养的科研经费及支撑研究生培养的保障条件。

3.申报卓越项目须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导师牵头,与合作单位共同组建联合培养校企导师团队,导师总规模应满足项目内所有研究生的双导师配备要求。项目校外导师应符合《南京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实施办法》(南工校研20232号)的选聘要求。

4.被遴选为卓越项目的研究生必须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2个博士研究生、6个硕士研究生。

5.每个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个,每个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

 

三、项目资助

卓越项目将获得卓越工程师学院的专项培养经费资助,纳入卓越项目培养的研究生将获得专项资助。卓越项目的资助数量与资助经额根据本年度卓越工程师学院经费预算确定。

 

四、材料提交

请申报人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2)。各学院对申报书择优推荐,并于1118日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会同卓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明正楼301室,电子版提交至邮箱shifan@njtech.edu.cn

联系人:史老师,025-58139203,明正楼301

 

研究生院

20241111

 

作者:研究生院;   审核:谢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