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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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9-05

各学院:

根据2024年7月30日全国推免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现行推免工作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组织与领导

为加强我校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全校的推荐遴选工作,审议、确定推免生名单。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由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共同组成。

各相关学院需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以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院党委副书记以及相关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为组员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简称推免工作小组),加强对学院推荐遴选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二、推荐类型

2025年我校推免名额类型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以上两类名额均可用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型均可)。推免生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可向包括南京工业大学在内的有接收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推荐。

三、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含校内转专业学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的我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学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上进;

(三)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被推荐人在本科阶段所有学习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具体办法按照全年级专业总排名计算,即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必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称课程平均绩点)“专业排名”前35%以内;

(五)英语CET-4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国家外语专业四级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水平;

(六)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

四、推荐名额

学校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在选拔和培养国家发展战略急需高层次人才方面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从国家需要出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学校推荐名额的分配主要参考下列原则:考虑与招生专业相关的本科毕业生生源状况;考虑学院师资现状;考虑博士点、学科评估、优势学科平台等因素;考虑2011学院人才培养的需要。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推荐工作,公示的推荐名单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各学院在进行推荐工作时,可按照所在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0.5%(四舍五入)确定候补名单(需公示)。

五、推荐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本通知制定推免生遴选的具体工作办法,同时做好推免生的宣传及组织工作。

(二)学院推荐、公示。符合第三推荐条件的学生需本人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交免试推荐申请表(附件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及同班同学的意见确定初选名单。名单确定后,及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意见。

(三)学校审核、公示。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议,确定全校推免生名单后进行公示。学校将公示无异议推免生名单上传至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系统上完成注册,推荐阶段结束。

(四)接收阶段。推免生在推免系统进行报考、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等。推免生在推免系统完成注册报考相关工作后,无需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

六、工作安排

(一)9月5日:各学院提交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和《**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9月5-6日: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必须列明本人已具备推荐免试的基本条件、申请专业以及其它需说明的情况。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学院的推荐办法进行推荐排序。确定推免生选择次序的排序成绩是由学业综合成绩与全面发展综合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全面发展综合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三)911日前:各学院在学院网页上公示初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无效。9月1316:00前学院将推荐学生申请材料、推荐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推免工作小组决议等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审核。

(四)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七、推免工作具体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各学院要严格管理并规范使用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的基础遴选指标,原则上使用学生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遴选推荐。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选拔标准。坚持择优推荐、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各学院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者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推免生名额进行单独排队,不得对任何学生破格推荐。

(四)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主要为科研创新成果和参赛获奖。科研创新成果通常指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或者指导老师联合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高水平期刊的范围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并在学院推荐办法中公布。与本校指导老师联合发表论文,主要限定本校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参赛获奖通常指独立参加或者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活动、国内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内赛事认定范围参照教务处发布的《南京工业大学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目录(2023年12月更新,含D类竞赛)》执行。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且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的标准和要求。学生与其亲属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各学院要从严把握。

学院须成立分专业的材料审核专家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审核鉴定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真实性。对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论文或者参赛的学生,指导老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作的实际贡献。对于提交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的人员,需要组织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需要录音录像,审核专家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以及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推免生学术专长审核认定制度和办法。

(五)要严格甄别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认定范围: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建立的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s://gj.ncss.cn/job.html)公布的实习项目。学生提交相关实习材料后,由研究生院、教务处和国际合作处共同审核认定。

(六)要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引导学生树立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学习理念。

(七)要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充分发挥推免工作小组的作用,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充分落实和发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作用,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八)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九)加强信息公开。推免生初选名单确定后,应采取多种途径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学生监督。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推免成绩排名(含学业综合成绩与全面发展考核情况)、推荐顺序等。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十)推免工作小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负全部责任,对于存在异议的问题,推免工作小组应及时认真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做好解释。不允许将不经处理的问题直接上交学校。如确实存在学院无法解决的问题,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与研究生院进行沟通处理。

(十一)各学院严格执行推免生名额(含专项计划)和选拔标准,不得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推免项目、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条件的学生(如特殊学术专长者、高水平运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者等)单列计划、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遴选标准;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相应推免名额由学校统筹管理。

八、报送材料要求

推荐申请表》纸质版需学生本人手写签名;学生成绩单纸质版由学院统一从学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并负责审核、签字、盖章,学生成绩单电子版命名方式为:身份证号_姓名;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意见复印件(审核鉴定原件学院留存);《推免生名册》纸质版需学院签字盖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纸质版需学院签字盖章。上述所有材料纸质版均使用A4纸打印。

九、其他

(一)已经获得推免资格,但在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学校相关处理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二)请各学院推免小组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相关同学,并提醒同学们注意推免工作时间节点,珍惜推免资格,避免名额浪费。

(三)师生对推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校纪委和研究生院反映。

校研究生院:025-58139194,yzb@njtech.edu.cn;

校纪委:025-58139069,jubao@njtech.edu.cn。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2025年免试推荐申请表

2.南京工业大学推荐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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