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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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12-11
  • 更新时间:2025-12-15

    2026年博士研究生(下简称博士生)计划在化学(0703)、光学工程(0803)、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土木工程(0814)、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生物工程(0836)、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9个一级学科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生,在材料与化工(0856)、资源与环境(0857)、生物与医药(08603个专业学位门类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

招生方式包括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两种,考核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学术学位博士原则上只接收全日制非定向类型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2026年学校继续与苏州实验室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生,继续开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招生,详见相应通知。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做好当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等相关文件中明确的基本条件。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 考生报考须取得拟报考导师的书面同意(导师需在考生提交学院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上签字确认)。

(二)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条件

除满足第(一)条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2026年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3)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 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3. 在校博士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入学前完成原学籍所在学校退学手续。

4. 符合报考学科或专业学位提出的其他要求。

(三)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条件

除满足第(一)条基本条件外,还须为本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士生期间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

(四)学术条件

参见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的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二、报名申请

(一)报名

1. 网报须知

1)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按照报名考核通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未完成网上报名者报名无效,责任自负。

2)考生网报前需仔细阅读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及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的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3)考生网报时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

2. 网报时间

1)硕博连读考生:202512月下旬;

2)普通招考考生:20263

具体时间以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为准。

(二)申请

1. 申请材料

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下清单准备申请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南京工业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最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或学生证。

4)课程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考生),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科研计划书。简要介绍本人的学术背景与学习动机、已经从事的科学研究情况及成果,着重阐述准备攻博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7)科研成果复印件。具体要求参照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的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8)专家推荐信两份,含专家职称证明。

2. 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根据所报考学科或专业学位的博士招生实施细则,在规定的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将报考材料寄送到指定地址。

三、考核

(一)材料审核

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于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进行综合打分(百分制),低于60分即为不通过,并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名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二)综合考核

材料审核合格考生可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间暂定20264月下旬至5月下旬进行,普通招考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考生均须参加由各博士生培养单位组织实施的综合考核,具体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综合考核应包括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素质与能力等内容,可采用学术汇报、专业提问、现场答题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

1. 专业基础测试

主要考察博士生申请人对本研究领域主要研究背景、意义和研究问题的总结归纳能力、文献综述整理能力、研究的逻辑思维能力、研究工作的总结和成果发表能力、学术表达能力等。

2. 专业综合测试

主要考察博士生申请人对研究方向选择的判断能力、对研究工作的创造性思维能力、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的规划能力、合理的时间安排能力、学术交流能力等。

3.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主要考察博士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思维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爱好等。

(三)考核专家组组成

考核专家组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由本学科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考核情况打分,最终形成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

(四)普通招考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普通招考考生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A+综合考核成绩×B,其中AB加和为100%。其中综合考核成绩的权重原则上不得低于60%。具体比例将在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门类的招生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五)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考试属于合格性考试,其成绩不纳入综合成绩计算范围,外国语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外国语水平考核科目为英语,考核形式为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英语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CET-6425IELTS6.0TOEFL85;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会议论文除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其他语种类型考生免试条件对标英语免试条件执行,等效性由各招生工作小组认定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各博士生培养单位组织的专业笔试,成绩合格即为通过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七)硕博连读考生考核

以学校研究生院另行公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四、录取

各相关单位按照考生报考方式,根据综合成绩,经招生工作小组审议,择优确定上报名单,提交至研究生院,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综合考察。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符合招生条件并达到博士生录取要求的考生进行审定,确定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结束,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合格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档案于博士新生报到前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大学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且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信息公开

学校按有关要求,在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博士招生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考生的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及其他重要信息。

六、学制与学费

(一)博士生基本学制为4年。

(二)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七、奖、助学金

被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生将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优秀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导师助研费等资助,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八、其他

(一)对弄虚作假者(含硕博连读)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材料审核时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三)拟录取考生可参加我校入学后的体检或提供开学前一个月内的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四)如有招生政策办法调整,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五)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六)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58139194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