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苏州实验室联培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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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5-26

    一、苏州实验室介绍

苏州实验室是中央批准设立的新型科研事业单位,是体现国家意志、实现国家使命、代表国家水平的国家核心战略科技力量。苏州实验室以“四个面向”为根本遵循,围绕“战略性产品、战略性产业、未来科技”发展中重大材料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强化关键结构材料、核心功能材料的突破,构建材料原始创新能力与平台体系,打造材料领域国家核心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的战略平台,努力建成世界一流实验室。


    二、苏州实验室联培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根据教育部要求,2023年我校与苏州实验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考生仅可报考南京工业大学与苏州实验室的双聘导师。录取的学生在南京工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后,根据联合培养要求在苏州实验室完成论文研究和专业实践,由南京工业大学统一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完全相同。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科招生实施细则的报考条件;

2.同意苏州实验室联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

四、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计划(名)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8

0856材料与化工

5

五、招生研究方向

双碳战略材料:大规模长时储能技术与材料、催化材料、绿氢及储能材料、生物基材料、膜材料等。


六、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13:00-5月31日23:59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应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信息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请遵照报名说明和报名步骤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的各项报考信息务必真实有效,上传清晰的证件照(学信网的录取照片和校园卡上照片均为此照片)。报名结束后需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生仅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未经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确认后需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报考要求和考核录取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相关通知。


七、综合考核安排

考生参加综合考核前,需现场提交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学科或专业学位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材料不齐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考核材料提交及综合考核报到时间:2023年6月2日,提交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沉毅南楼 314室,联系电话:025-58139376

综合考核初试时间:2023年6月3日

综合考核复试时间:2023年6月4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八、录取

学校根据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博士招生文件择优录取考生。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025-58139194(研招办),025-58139376(化工学院)。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