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轮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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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2-07

各相关学院、各考生: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鼓励拔尖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提升学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南工校研〔2022〕50 号)要求开展我校2023年第二轮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本轮选拨工作招生专业为:化学(0703)、光学工程(0803)、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土木工程(0814)、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生物工程(0836)、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八个一级学科。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拔对象为本校二年级及以上相关学科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含专硕和学硕)。选拔条件必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博士招生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第一轮已确认报名的考生不得再次报名。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材料提交

时间:2022年12月7日中午12点至12月11日23点59分。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请遵照报名说明和报名步骤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的各项报考信息务必真实有效,上传清晰的证件照(学信网的录取照片和校园卡上照片均为此照片),报名结束后需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生仅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未经确认的视为报名未成功。报名确认后需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考生应按照要求在12月12日17:00前将报考材料提交至相关培养单位审核。

(二)材料审核: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材料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上报至研究生院。

(三)综合考核: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培养单位另行通知。各培养单位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要求,确定两轮硕博连读考生的综合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2022年12月31日前,学校审定并公示硕博连读考生拟录取名单。

四、其他

(一)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不得有误,因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重要信息在确认报名后不能更改,请慎重选择。报名信息请务必反复核对无误后再进行确认。

(二)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学科和专业学位博士招生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须与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且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录取、入学等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三)相关报名材料提交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告链接:http://gra.njtech.edu.cn/zsw/info/1008/1242.ht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58139194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