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研〔2020〕24号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南工校研〔2019〕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校博士研究生(含2021年硕博连读博士)招生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与培养目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培养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组织领导
1. 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考核结果与录取情况。
2.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按照学校总体方案要求,制订本单位的“申请-考核制”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及时处理公示期间考生反映的各类问题。
三、招生方式
南京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包括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两种方式。
四、招生计划和专业
详见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附件1)和《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
五、申请条件
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附件2)。
六、申请程序
(一)硕博连读
1.2020年12月1日-10日,考生报名,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提交报名信息。遵照报名说明和报名步骤进行,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清晰的证件照(学信网的录取照片和校园卡上照片均为此照片)及报名材料扫描件,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2020年12月11日-20日,由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材料审核,将材料审核通过参加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3.2020年12月21日-31日,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上报硕博连读考生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
4.2021年1月10日前,学校审定并公示硕博连读考生拟录取名单。
(二)普通招考
1.2021年3月1日-3月15日,考生报名,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提交报名信息。遵照报名说明和报名步骤进行,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清晰的证件照(学信网的录取照片和校园卡上照片均为此照片)及报名材料扫描件,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2021年3月16日-31日,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资格初审。组织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本单位相关办法和程序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材料申请审核,给出审核意见及材料申请审核成绩,初审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公布材料初审合格名单。
3.2021年4月1日-4月16日,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现场确认,核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原件(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组织初试;4月30日前,公布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方案及复试名单;5月1日-5月20日,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复试;5月31日前各博士培养单位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
4.2021年6月8日前,学校审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具体程序和要求参见《2021年各博士培养单位博士申请考核实施细则》(附件3、附件6)。
七、其他
1.本通知各项要求未尽事宜,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执行。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2.报考期间请随时留意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考信息。招考事宜如有变动,以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3.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考试费120元,复试费80元,具体缴费方式和流程咨询各博士培养单位。
4.相关报名材料提交要求详见《2021年各博士培养单位博士申请考核实施细则》(附件3、附件5)。
5.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对本通知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025-58139194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2日